福州市初中学生寄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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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福州市初中学生寄读条件 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福州市初中学生寄读条件

1、初招改革后,四城区(指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初中学生必须在原校就读,不得到其他学校寄读。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寄读我市生源不满的.一般中学。

(1)边防、海岛部队的子女;

(2)华侨、港、澳、台子女;

(3)外商在榕投资,办企业的子女;

(4)长期驻榕从事地质勘探,桥梁建设,铁路建设等流动性比较大工作的子女;

(5)父母双方不在学生户口所在地工作,确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6)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3、寄读系指学生到非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就读,学校必须严格控制寄读人数,有学籍学生加上寄读生,每班生数不得超过56人。

办理程序和验证材料 符合借读条件者,经双方学校同意,报市教育局中教处审批后方可寄读。应附小学升初中的学籍证明材料和户口簿(经查后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