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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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以下简称“学校”),部标代码10078。学校起源自1951年创建于北京的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水利学校,1954年更名为水利部北京水利学校,1958年北京水力发电学校、北京水力发电函授学院并入,成立北京水利水电学院。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招生组织机构和人员

1、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开展招生考试工作必备的办公设备、场所、设施。

2、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全称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3、学校从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二、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2、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学校招生办公室同时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学校在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内编制预留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3、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

三、录取规则

1、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2、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3、专业录取原则:以投档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原则。(本章程所说“专业”包括具体专业、专业方向或专业大类。大类招生录取考生的专业分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在实行平行志愿、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对于进档考生,一般先满足其一专业志愿,如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依照考生投档成绩和身体条件并参考相关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确定先后顺序)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已提前确定了拟招生专业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使用办法,并已向社会公布。录取专业的确定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改革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4、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俄语”专业、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俄语的考生;中英、中韩合作办学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除以上特殊说明的专业外,学校其它专业不对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但因为学校其它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小语种方向除外),凡被录取考生应当以英语作为外语必修课程,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学业。

5、退档原则:凡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可考虑予以退档。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6、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占40%、专业课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分数,以此综合分数为据,按照“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7、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学校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信息网及其它官方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8、学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9、对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投档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教育部及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四、收费标准及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报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备案,2019年学费收费标准暂定为:

本科理工类专业为3700元/生·学年;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俄语、法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数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工程、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为34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为5700元/生·学年;

在河南省内招收的联合办学本科专业为120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普通本科专业学费为15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为180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物流管理专业、乌拉尔学院各专业学费学费为18000元/生·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河南省为20000元/生·学年,升入普通本科后按同等学生标准收取。其他省份收费标准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宿舍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六人间住宿费按800元/生·学年、四人间住宿费按1000元/生·学年标准收取。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批复为准。

2、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将取消入学资格及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传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3、学校建立了一套以“奖、贷、助、勤、补、减、免”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同时建立“三位一体”大学生健康救助体系。

学校目前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积极进取奖学金”“专业奖学金”“海外校友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国防奖学金”“孟瑞鹏奖学金”等;设立有学生勤工助学专项基金,有相对稳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立有临时困难补助救补机制等。

4、新生(含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并考核合格的,颁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自愿申请跨学科修读双学士学位,完成双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业任务并考核合格,取得主修专业学位资格,满足双学士学位条件的,颁发双学士学位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教育部批准文件和中外双方合作办学协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各专业,学生修完外方学校要求的学分,符合外方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外方合作办学学校学士学位证书。中英、中韩合作办学各专业,学生修完外方学校要求的学分,并到外方高校进行一定时间的学习后,符合外方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外方合作办学学校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