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自主招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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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Tsinghua University),简称“清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高校, 位列国家“双一流”A类、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清华大学自主招生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类型及申请条件

综合优秀且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在国际或全国权威性高、公信力强的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最低申请条件应包含以下之一: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提高组(省级赛区)一等奖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一等奖

英特尔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四等奖

三、招生专业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类包括:建筑类,土木类,环境、化工与新材料类,机械、航空与动力类,能源与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自动化与工业工程类,数理类,化生类,临床医学类,经济、金融与管理类,文理通识类。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自主招生”。

b、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学科类型申请,每人仅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一个专业类。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综合信息”内容需经中学审核(校长签字)公示无异议。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无需提交论文、专利信息);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法请见填写说明。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类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及申请理由应与本人的志趣及特长密切相关。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期间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初评“优秀”、“通过”学生提交的申请条件等内容将按相关要求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考察、体质测试等,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1、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情况、初试情况和复试情况择优给予学生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专业类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降分一般不超过2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优惠分值可适当放宽,对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学生,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者,予以优先录取。

2、获得认定学生的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应不低于本省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相应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且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类保持一致。

3、学生需参加体质测试,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肺活量、台阶运动试验、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无故不参加者将取消其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的资格。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

4、获得认定学生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

(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

(2)优先推荐参加学生科技创新因材施教培养计划;

(3)优先推荐参加本科生海外学术研究支持计划;

(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

(5)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学生前沿科技创新团队等。

5、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在各省的本科一批(或各省规定的相应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浙江、上海学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6、我校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