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学考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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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的考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广西学考报名手续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广西学考报名手续

报名对象

取得我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的学生,完成必修课程后,可报考相应科目的考试。具有初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报考时户籍在广西的社会人员,可以报考。

报名地点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由实际就读学校报名点组织集体报名。

(二)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但未获得毕业证的非在校生,到原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其他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报名;报名时,须出具初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报考说明

(一)报考时间。

6月1日至12日,逾期不再受理。

1、未建立考籍的'在校考生由报名点统一建立考籍。

2、未建立考籍的社会考生请于5月18日至29日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可以选择报考的科目。

(二)报考要求。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一年级学生可报考信息技术一个科目;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二年级学生可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四个科目。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级考生只须报考未合格科目。

2、区内学校间转学学生,可报考未合格科目;外省转入我区的学生,在外省取得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认定后,可办理成绩转入,只需报考未合格科目。

3、社会考生可报考未合格科目。

(三)报考确认。

各报名点在报考结束后,通过“学考管理系统”打印考生报考确认表,交由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报考确认表由报名点所在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