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幼儿园入学体检包括哪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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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课程结构是由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组织和课程评价四个要素组成。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南宁市幼儿园入学体检包括哪些项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南宁市幼儿园入学体检包括哪些项目

南宁市幼儿园入学体检包括哪些项目

1、基本项目:既往病史的询问,身高、体重、皮肤、五官、心肝脾肺、外生殖器的检查,微量元素、血常规、尿常规等;龋齿、视力、听力、智力筛查。

2、重点项目:有无传染性、营养性疾病等。具体项目因各地情况不同而略有差异。

幼儿园入园体检须知

1、一般来说,入园体检的结果不会作为是否可以入园的依据。但对患有严重的心肺肾疾病和传染病的孩子,会要求在治疗后能适合幼儿活动再入园。之前未完成计划免疫注射的孩子,也必须尽快补种疫苗。

2、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3、离园3个月,须入园体检合格才可再入园。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托入园。即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4、入园体检时,幼儿肝功检查应为空腹。

体检注意事项

1、为保证检查效果的新鲜,建议在办理入园前1个月内做入园体检,早做可能需要重新验。

2、早上空腹,别吃鱼肉蛋和奶,喝奶后要隔四个小时才能采血。

3、抽完血后24小时内不能洗澡。

4、如果是在耳朵上扎针取血,要先揉耳朵,否则很疼。

5、由于体检涉及到肝功能检查,太早检验有可能会因间隔时间长,接触传染源机率多,干扰体检结果,所以家长最好在入园前半个月内带幼儿进行体检。

6、检查合格后拿着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入园。

7、有些孩子在七八月份可能因为生病做了一些检查,家长就想免做入园体检,但由于检查的项目不同,可能最后还是要重检,建议咨询医生的意见

拓展:南宁公立幼儿园入学条件

一、南宁公立幼儿园入学条件

幼儿园每年都在春季公开招生,招生的范围一般是在幼儿园所在地区的周围。  孩子入园的报名时间一般在6月左右,也有些幼儿园会提前到4月底或5月初。至于具体的幼儿园报名时间,每个幼儿园都会在幼儿园的园所门前贴海报、或者通过公众传媒发布广告、或者投递邮件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通知。在这一时期,父母应该多加留意。如果有疑问的话,还可以到各区县教育局托幼办咨询。适龄儿童即可入园,且等到了正式报名之日,即可携带孩子和相关资料(出生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保健卡等)去幼儿园报名。

特别提醒:小班孩子的入园年龄应该满3周岁。因为在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已经具备了基本的语言能力和初具独立生活的能力。

二、南宁公立幼儿园入园须知

幼儿入园体检流程。

1、挂号、交费、取体检表。

2、填写体检表,取候诊号码。

3、量身长、体重,生长发育评价。

4、对号进体检室体检。

5、验血查肝功、乙肝。

6、凭通知单接受宣教,领取体检报告

入园体检要带哪些证件:

1、宝宝的出生证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接种证原件。

4、健康体检表(在当地医院做的入托前查身体证明)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南宁市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

幼儿园的收费项目有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及自治区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除上述收费外,幼儿园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保教费实行类别和等级管理,类别分为城市幼儿园、乡镇及以下幼儿园2类,等级分为自治区示范幼儿园、南宁市示范幼儿园、普通幼儿园3个等级。收费标准按国家、自治区“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的有关精神,并充分考虑幼儿家长的合理诉求,分两步进行调整。第一步,2021年春季学期起,将城市幼儿园中的自治区示范园、南宁市示范园、普通园的每人每月保教费收费标准分别调整为600元、500元、420元,乡镇及以下幼儿园中的自治区示范园、南宁市示范园、普通园调整为420元、350元、300元。第二步,2022年秋季学期起将城市幼儿园每人每月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为750元、640元、540元,乡镇及以下幼儿园调整为540元、450元、380元。幼儿园提供住宿服务的可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250元/人·月。保教费、住宿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按学期收取,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不得跨学期预收。

对于因故中途转(退)园的,幼儿园应根据幼儿实际在园时间,计算清退剩余的保教费、住宿费。当月15日(含)前转(退)园的,按半个月计收保教费、住宿费,当月15日(不含)后转(退)园的,按一个月计收保教费、住宿费。因个人原因请假的,不退还保教费、住宿费。

幼儿园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应减免收取保教费,减免幅度不得低于规定收费标准的50%。幼儿园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招生简章、收费场所显著位置等公示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年度收费情况,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