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读书作文合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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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作文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热门】读书作文合集8篇

读书作文 篇1

抬起头,前方是往复不断的车流,远远的传来一丝迤逦的鸟鸣,却又急速的湮灭于汽车杂乱的歌声中,在颠簸中成了忽远忽近的欢歌。回过神来,我已呆坐了许久。

每一日,我看着来去车流回家竟是在不知不觉间习惯了消磨。我茫然地看着人们伸出摸兜的手,手中握着大大的荧光屏。在申城冬日,我负手,却无法在那块状物上找到一丝暖意。

直到我知道了口袋书。只有平常书册一半大的书在手上轻飘飘的,像是我在茫茫汪洋中依附的浮木。第一本口袋书是北宋文集,内封上写了一句话:“余平生所作文章,多在三,乃马上,枕上,厕上也。”

于是我启了书。很难描述那一瞬的感受,像是武陵人误入桃花源,世界一霎那静了下来,那是一种一尘不染的美好,洗去铅华,只留下树影婆娑。那是绝对而纯粹的平静,是世间所有静谧的光。我不再百无寂寥地看着零乱房楼,而是一次又一次轻启书本,细细品读。再后来,我遇见了一个人,她说自己口袋里有一本小的苏轼词集。我便买了此书,开始读,我开始沉迷,开始欣赏,开始狂热,我体会了“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的美丽,我看过了“芳树无人花自落,春山一路鸟空啼”,我瞧见“古屋寒窗底,听几片,井桐飞坠”,我望遍了“芍药樱桃俱扫地,鬓丝禅榻两忘机”,我发现我有些变了,变得快乐,简单,在短短时光中读一首小诗,自是绰有余,那一首短短小诗“本是无意穿堂风,偏偏孤倨阴山洪”,悄悄地给那片空白的天地一步步地安上青砖黛瓦,曲水亭街,悄悄地造出了一片文学的天地,如那时间的碎片,偏居一隅却在转眼前将我带入美好。

现在,我常读的是当代或近代大家的散文集子,理所当然地有时一种感觉。那是平静而温暖的—未必美得慑人心魄,却像是固体的阳光那样凝实。从口袋中取出,我便随意转身,跳入灿烂世界。

总有人在碎片化的时间拼命学习,但依我看,那碎片化的时间中,大多是静不下心思来的。我想也唯有读书,在那细雨蒙蒙之际启窗,孤身前望那窗外若云若雾,便是万籁俱寂,再无它想了。

“闭门既是深山,读书随处净土。”若是大胆一点,对梁实秋先生的话稍加改动,就能轻易表达出我的心境来:我有一人一心一书,思梦阅读,均已有着。我亦不复他求。

读书作文 篇2

书是人类文化的载体,它为全球各地的人们的沟通提供了一个理想的渠道。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好的原料,即便拥有极高的科技,那也不能完成预期的目标。所以,看书,就要看好书。例如,中外名著,毕竟它们经住了时间的考验。好书也可以是与自己的专业有关的书籍,因为它们可以帮助自己提高专业素养。所以,对我们有帮助的书就是好书。但是,书中的垃圾是绝对不能看的。它们浪费了我们的时间、精力,使我们无力工作,甚至荒废人生。

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方法,掌握了有效的读书方法,就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不掌握一些方法去读书,就只能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乱飞乱撞。行里人看门道,行外人看热闹。读书,就要运用所学的知识去分析,去学习。将其中的精华收录下来,以丰富自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样去读书才可以达到最佳效果。

读书的重点在于“读”。只有大声朗读,才可以读出最佳效果,才可以发挥读书的最佳效果。读可以顺畅身体,使身体中的气息通畅。在读书的同时也锻炼了身体,这岂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在革命的同时也不忘记身体,这才是真正的革命。以身体为代价来获取胜利是不值得的。因此,“读”也是读书的一个重要环节。

只是死读书,而不将它运用到生活中去,这是不应当的。学以致用,我们要将读书所学的'对我们有帮助的知识运用到生活中去。我们读了、记了就要用,将读书读到的运用起来。这可以提高我们的涵养,同时检测我们读书的效果。而读书只是为了达到一些目标,不自觉去读,或是只读一些毫无意义甚至有害的书籍来娱乐,那读书还不如不读,这样读书,只会浪费我们的时光,读书也因此变得没有意义。

总而言之,我们要将读书作为生活的一部分。因为读书对我们的成长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认真读一本好书会使我们获益匪浅,它会使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收获更多的阅历。这是课堂上老师教不到的。所以,有人说,书就是老师。看来,这话一点也没错。

读书是一门高雅的艺术,只有善于读书的人才可以领悟到这门艺术的真谛。

读书作文 篇3

窗外,下起了雨。微风袭来,带来阵阵凉爽。昔日奄奄一息的植物们也争相拥抱着雨滴,叶子也比以前更绿了,像抹了一层油似的。

我坐在窗前,拿起了书。可是手指刚碰到书的封面,便起了一阵烦躁。是啊,读书有什么用,这时候都定型了,再努力也无济于事了。于是我愤然把书扔在了一边,就随他去吧。看到杂乱的房间,心里更是烦躁了。于是很不情愿地去整理了房间。

整理到课外书的时候,突然看到了那本早已被我抛之脑后的书,那是一本《名人传》。它正被我遗忘在那个不显眼的角落,与世无争。我轻轻捡起它,灰尘覆盖在它的脸上。我抹去灰尘,轻轻的打开了它,细心读了起来,沉浸在了书中的世界。

微风袭来,我早已浑然不知,因为我已经被书中的人物深深的吸引了。在那里,我看到了贝多芬在我的面前,他在弹钢琴,他是那么的陶醉。陶醉在他自己的钢琴世界里。一首名曲诞生了。我在背后叫他,可是他像是没听到我似的丝毫没有察觉到我的存在。我突然想到,他聋了!他聋了,我震惊了,一个残疾的人都知道坚守自己理想,再大的困难都不怕,更何况我一个健全的人呢?我由衷的为自己感到羞愧。

回到了现实,脚早已冰凉,我却没时间顾及这些了。我捡起那本被我扔走的书,重新读了起来。

窗外,雨还在下。

读书作文 篇4

说到看书迷,就不得不提我了。我可是当之无愧的读书迷,只要一有时间,我不会错过看书的大好时机。如果你问:“书真的那么好看吗?”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不仅好看,还很有趣。”怎么个有趣法,听了下面这段故事你就知道了。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刚做完作业,便被妈妈拉去洗澡。我把洗澡的必备品准备好后,趁妈妈不注意跑去看《明年夏天》这本书。当我正沉浸在动人的故事情节:两个主人公--一个是男孩,一个是女孩,他们都叫王明伦,也都生长于单亲家庭,只是原因不同。前者是一个阳光男孩,有点侠气;后者非常善良,对于上一代的恩恩怨怨,她总能尽量去体谅他们时,被妈妈一把夺过手中的书,愤怒地骂道;"你怎么还不去洗澡?竟然在这儿看书,我告诉你,以后没经过我同意,你别想看书!你再看的话,以后变成了书呆子。”我含着泪水,拿着物品,走向浴室。看着妈妈走下楼去,我的脑海里浮现一个想法:不如拿着书去浴室看。说干就干,我飞快地书房里拿了书,躲在浴室里,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这时,妈妈觉得不对劲,便敲门。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妈妈已经用钥匙打开了门,看见我手里拿着书,就不分青红皂白地骂了我,把书扔进了垃圾桶,我的眼泪哗哗地往下流。

这样的故事几乎每天都上演着。我爱看书,书是我快乐生活的一部分!

读书作文 篇5

笨鸟平生别无所长,从小爱读书可算是唯一好习惯,虽然至今也没读出啥名堂。

笨鸟四年级时鼻架一副四百度近视眼镜竟成花街小学一大景观——全校学生,仅此一人,故引来好奇的眼光。六七十年代的中国确实没有应试教育,所以诞生一位高度近视的小学生的确也难。可惜笨鸟并非饱览群书致使双眼伤残,老实讲,纯属用眼不当。盖小时候家境一般,晚上九点父母坚决关灯,黑你没商量。笨鸟伤心之余狗急跳墙,自备小电筒偷偷地在被窝里把闲书翻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真是无师自通,自古而然。待到笨鸟近视加散光,父母悔得肠子抽筋,顿足扼腕。

每逢过年过节,家里人来人往;笨鸟上了中学,难免对此嫌烦。爬上小阁楼,再抽去竹楼梯,笨鸟自去书海徜徉。其实还是去看课外书没想到后来竟传为美谈。长辈们教育我那十几号姨表姊妹口吻基本同样:你笨鸟哥哥小时侯读书如此这般,他能考上大学决非偶然。笨鸟心里叫声惭愧还得装出成功人士的人模狗样,如果说出真相肯定有损长辈的用意和形象。

读书的最佳姿势笨鸟认为是躺,古人所谓卧游说的就是这个情况。读书的另一乐趣是边吃边看,苏轼以汉书下酒并非今古奇观。笨鸟婚后常趁老婆出差即购啤酒两瓶猪头肉一碗,左手持书右手持杯享受幸福时光。可怜那司马迁忧国忧民经常废书而叹,谁料想我笨鸟酒足肉饱废书就躺。

买书的最大乐趣是在特价书店旧书摊东走西逛(新华书店经理看到这里恐怕恨得牙痒),精装本、豪华版笨鸟囊中羞涩基本没有购买欲望。淘到一本好书真如见到“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众里寻她千百度的感觉只可意会,不必言传。

丰子恺曰:人的生活有物质、精神和宗教三个世界。笨鸟认为:读书也有职业(学业)需要、精神享受和最高达到菩提萨的三个境界。若问笨鸟对读书有何期待,笨鸟曰: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读书你有功利我无目的不必相互妨碍。可叹如今许多父母对子女读书是“把我世界强加给你”,给的都是没商量的爱。

“胸无尘滓心能静,腹有诗书气自华”。笨鸟最后以此作真情告白:读书理想境界——宁静以致和谐。

读书作文 篇6

今天下午,我一口气读完了《神秘岛》这本书。

《神秘岛》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著名三部曲《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海底两万里》《神秘岛》的最后一部。这本书以美国南北战清为背景,讲述了五个北军俘虏流落在一个荒岛上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科学的力量,人性的光辉。

塞勒斯·史密斯的智慧和勇气、纳布温和忠厚、热带翁·斯皮莱、彭克罗夫的莽撞和冒险精神,聪明好学的哈伯,痛改前非悔过自新的艾尔通……他们的举手投足、言语和思索,都深深地吸引了我。我一页一页地读着,不知不觉已经五点半了。爷爷叫我吃晚饭,因为晚上还有数学课。这时我已经读到191页,接下来,192页就是“第十章 结局”。我一边答应爷爷:“马上就来,就剩下一点点啦!”我目不转睛地紧盯着书,为他们的处境担忧、紧张,为他们转危为安而欣喜。

我的耳畔回响着一首真与美的颂歌,一首震撼人心的歌。

读书作文 篇7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

记得有一次,是个星期天,爸爸妈妈都上山干活去了,留我一个人在家。临走前,妈妈特地嘱咐我:“等饭熟了,把锅端下来。”我随口答应了。

爸妈走后,我便又陶醉在我的书吧里了。我深深地被故事里的情节吸引了,感动了……因为我看得太入迷了,所以忘记了妈妈的话。突然,我闻到一股烧焦的味道,这才猛地想起妈妈的话,我箭一般跑到厨房。一看,天哪!厨房里布满了烟雾,吓得我不知所措。一阵慌乱后,我静下心来,想起了书中的话:遇到这种情况,要先把煤气关掉,然后把所有的门窗打开通风换气。我便照书上说的做了,然后跑到门口,看着烟雾从门窗中不断冒出,我既后悔又害怕,同时也感到欣慰。

虽然因为看书入迷才放生了这个小事故,但是也是书帮助了我,所以,我将永远爱读书。

读书作文 篇8

书,一样美好的东西。它领我来到了知识的海洋。它让我充实了知识,还让我领略到书的好处。

我首先接触的是大名鼎鼎的《安徒生童话》。它让我同情卖火柴的小女孩,为夜莺感到惋惜……更麻烦的是,我一看了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老缠着爸爸给我买五只小狗,害得他们给我做了好多思想工作。爸爸说我是小书迷,整天离不开书。妈妈说我是小书虫,每天抱着书啃。反正“迷”也罢,“啃”也罢,我非得告诉你们书对我的帮助有多大。

有一次,我正在看书。妈妈突然将我拉到了阳台上,指着一件脏兮兮的衬衣,十分愁眉苦脸,“小雨,爸爸的衣服上一不小心给沾上圆珠笔笔迹了,我怎么也洗不掉……”说着拍了拍我的肩膀,“我知道,交给你,准灵!”我仔细地看着。突然,我灵机一动,想起了前次看过的一本书写过,牙膏可以去除圆珠笔笔迹。想到这里,我连忙跑到厕所,拿了牙膏跑了回来,将牙膏涂在笔迹上,然后反复搓洗。慢慢的,笔迹淡了许多,直到完全消失,我又用清水洗尽牙膏,又变成了白衬衣。妈妈对我竖起了大拇指,可不嘛,终于可以告诉他们了:书对我的帮助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