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民政工作督查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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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报一:

2016民政工作督查简报

近日,镇巴县民政局历时2个多月的民政工作督查全部结束,为全年各项民政工作任务的高质量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全面掌握各镇民政工作开展情况,从4月19日至7月8日,由民政局领导分别带队,抽调局机关业务骨干组成五个工作组,深入全县19个镇、1个街道办、183个村(社区)采取听汇报、查文件资料、看项目进度、召集有关对象座谈、入户走访了解情况等方式,面对面解决问题,心贴心宣讲政策。对省市县民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救助政策宣传、城乡低保复审、新增五保对象审核、兜底保障与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衔接、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汛期准备和防汛预案修订、项目建设、重点优抚对象现实状态核查等工作进行了督查。

一查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民政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各镇都对2016年下达的各项民政工作任务,进行了扎实安排部署,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和责任人。做到了有安排、有计划、有落实。

二查城乡低保复审、新增五保审核。工作组深入村组按照低保对象不低于全村低保总数30%的比例入户进行了核查。各镇能够及时将低保复审与精准扶贫兜底保障工作相衔接,切实做到符合低保政策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了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2731户、22214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388户,2929人;农村低保对象10343户,19285人)。

三查民政救灾款物的发放及群众生活安排。纠正了个别镇在账目管理和档案资料上不够规范、救灾资金使用拨付不及时、没有专款专用,存在超范围使用救灾救济款等问题隐患。

四查汛期准备及防汛预案修订。镇村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明确了灾害发生预警信号、紧急撤离点、临时安置点及灾情上报员等汛期各项准备工作。扎实开展了灾害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强化了汛期应急值守,确保了24小时值班和通讯畅通,保证了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上报灾情,及时有序处置。

五查项目建设。一是农村幸福院建设。2013年至2015年我县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形式,共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34个,平均每个幸福院投入资金9.3万元。项目下达后,各镇高度重视,科学统筹,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充分利用闲置的校舍和村级文化活动室等村级闲置房屋资源,通过采取改建、扩建等多种形式,全力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二是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2013年至2014年我县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2个、城市社区服务站8个、城市社区室外活动广场2个,2015年在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2个,通过实地查看,各个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整体良好,基本都达到了规定建设标准。

六查重点优抚对象现实状态核查核实。工作组采取集中人人见面的方式,对所有重点优抚对象及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现实状态进行了全面核查,通过手持终端机采集了优抚对象的各种信息。同时向他们宣传、讲解优抚政策,了解他们待遇享受情况以及生活中存在的困难。截至目前,我县已核查670人,占我县优抚对象总数的60%,市级统计比例为193.6%,名列全市前茅。

七查老龄工作开展。通过实地核查、调研,各镇都能重视老龄工作,广泛宣传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政策,按时上报各类信息台帐,规范信息录入,动态管理到位,补贴资金发放及时,未发现冒领、漏发等情况。

简报二:

9月19日至9月30日,德江县民政局成立6个督查组,每个组由一名党组成员带队,对全县21个乡镇(街道)的民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内容有五大项:一是社会救助工作:城乡低保(查看政策宣传、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是否执行到位,因灾返贫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否准确、申请审核程序是否规范)、五保供养(查看五保集中供养任务数是否完成)、临时救助(查看下拨的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建立台账,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程序)。二是救灾款物发放工作:查看是否及时发放救灾资金;是否按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进行救助的;是否召开村(社区)委员会民主评议;是否在政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是否存在违规用于土地征用、青苗费补偿等;是否存在虚列家庭人口套取救助资金;是否存在以长期外出人员名义套取救助金;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的现象;是否存在国家工作人员家庭及村组干部家庭违规享受救助;是否存在巧立名目,以支持、鼓励推动工作为目的违规救助。三是老龄工作:查看2015年农村幸福院物资到位情况,2016年幸福院选点落实情况。四是优抚工作:查看2016年军人座谈会费用及优抚落实情况。五是社会福利工作:查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使用情况。

督查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座谈讨论、入户走访、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当前工作进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向乡(镇、街道)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到位。

督查要求: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按照督查内容认真。准备,实事求是地反映实际工作进展情况。若发现对督查工作不重视,对整改意见不及时落实到位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或查处。各督查组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及县委有关规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全面准确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督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向局党组汇报,最后向县委、政府报告相关情况。

简报三:

为加快推进今年民生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规范化水平,近日,晋江市民政局纪检组长带队,围绕监督执纪检查,对全市5个民生重点项目开展督查,督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进行。

此次重点督查了社会福利中心、社会组织发展孵育园、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推进情况及“四帮四扶”计划、“民生微实事”等全市性重点工作的'进展落实情况。

督查组通过对实事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对每项民生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项目责任意识,力促项目建设早出成效。

督察组表示,要严抓规范,进一步规范“四帮四扶”等民生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并完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不发生挤占、挪用、截留现象,提高帮扶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再攻坚,加速项目进度,社会福利中心要加大建设力度,争取尽快完成一期工程,同步推进二期工程设计和招投标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养老运营商的沟通联系,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吸引有资质的养老运营团队参与社会福利中心的经营管理,提高中心运营实效。

细节决定成败。督查组要求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基础工作,加强和改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进度的报表报送工作,确保报表报送工作的可靠性、严肃性。此外,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吸引各方关注,切实做好民生重点项目宣传,以民生项目的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来提升民政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