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聘用合同范文汇总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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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聘用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必备】聘用合同范文汇总五篇

聘用合同 篇1

甲方:四川广安众信杆塔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类型为xx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xx年xx月xx日。其中试用期xx个月。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自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方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遵守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单位驾驶员待遇的有关规定,按甲方工资计核标准按月发放。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以及公司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要求,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

第九条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条乙方应杜绝贪污、侵占公司财物,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期满终止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满后,没有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视为延续劳动合同,延续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相同。

第十二条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证》的;

5.甲方因经营发生困难需要裁减人员;

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广安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聘用合同 篇2

甲方: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

单位性质:全民所有 地址:上海市复兴中路642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性别: 民族: 学历: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 路 弄 号 室

户口所在地: 区 路 弄 号 室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项目)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沪人[xx]29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5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xx]4号)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和本校各项配套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人事争议的依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校教职工,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以甲方每学年(每年 月份)下达的岗位任务书为准。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教职工聘用合同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纪律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支付方式,发给乙方工资待遇。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规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4、甲方根据乙方每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5、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产后长休假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类法定节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寒暑假等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要求执行。

3、乙方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单位及个人人身安全,对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励与处分

1、乙方工作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岗位纪律,给工作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奖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

(二)续订:本合同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三)变更: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无法履行合同有关内容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经业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乙方应当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内,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甲方利益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利益的;

3、违反本聘用合同约定经甲方两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给国家或甲方造成大损失的;

4、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6、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7、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竞聘岗位不成功,又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六)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条第(四)款列举情况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目前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除第六条第(六)款规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又不属于第六条第(六)款规定情形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九)下列情况下,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任务未完成的;

2、承担研究课题任务未完成的;

3、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学期未结束的。

七、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及赔偿责任

(一)聘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损失和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资):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岗位调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而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由甲方出资接受教育、培训、购房(包括货币分配)、出国等,必须为本校服务一定年限。如服务年限超过本合同期限的,根据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应当续延。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到服务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违纪、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等)的,需按甲方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四)关于违约补偿和赔偿按照《本校有关费用赔偿、补偿的规定》执行。

八、人事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申请调解。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受理的人事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结案,到期未能结案视作调解不成。如调解不成,双方均可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行使权利。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如乙方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为聘用制干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继续聘用在干部岗位上,则由甲方按工人身份进行管理,并享受工人待遇,按国家对工人身份的政策办理退休手续。

3、根据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30天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计无故迟到10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应聘材料或职务评审提供材料中有虚假行为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 他

1、本合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合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2、《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岗位任务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归入人事档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订立的其他各类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名:

(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3

甲方:

住所:

法人**表人:

乙方:

住所:

法人**表人:

为了更好地做好优质企业的债券承销服务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就双方合作事宜签定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财务顾问。

第二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凭借自身行业研究能力的优势、辅导全程工作,并协助甲方圆满完成相关工作。

第三条 甲方保证配备专业化的队伍全力做好债券承销等工作。

第四条 乙方保证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完成相关方案设计及咨询工作。

第五条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本次债券承销服务的财务顾问费,其金额相当于石家庄城投向甲方支付承销费的%,于甲方在承销工作结束并收取承销费后10日内支付。

第六条 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乙方开具的、****票面金额与其应获得的咨询费用金额相等的,以甲方为抬头的合格****的原件。甲方在收到正式****后将相应的财务顾问费由甲方划入乙方账户。

第七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规则和有关证券争议仲裁的特别规定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严格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协议内容。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石家庄城投与甲方正式签署承销协议起,至甲乙双方全部费用结算清楚为止。

第十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表人(或授权**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法定**表人(签署):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表人(签署):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经甲方商议决定,聘请 先生/小姐为甲方 部门 职务,具体职责参考公司《各岗位职责》,为保护双方的共同利益,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一、 乙方必须遵循甲方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违反者将按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并对甲方所交付的工作,能认真执行,为甲方创造最大利益。

二、 薪资1.试用期

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底薪为 元,若试用期表现良好,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提前转为正职员工。

2.正职员工

1、乙方在职期间底薪为 元,

2、每月工资余次月10号发放。

3、乙方享有每月多一天的满勤奖(未请假者)及年终奖,年终奖根据平时的表现和业绩所决定。

4、甲方为考虑乙方的利益,乙方婚嫁时,则可享有 天有薪假期。

5、乙方甲方介绍业务,并创造盈利,甲方提拨该业务税后盈余之20﹪予乙方作为绩效奖金。于活动结束后隔月,并于薪资发放。

三、员工在职期间

1、员工若需兼职,并与公司无冲突情况下,需书面经过公司签字同意,若未经公司同意者则甲方将扣除乙方50%工资以及所有奖金。

2、乙方若在签定时间内辞职,辞职需书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需支付甲方赔偿金,赔偿金为乙方一个月的底薪。

3、若乙方因业务冲突或其他原因而离开甲方,则甲方不支付乙方之前所压薪金;若乙方因能力问题而被甲方解雇者,甲方赔偿乙方半个月的底薪。

4、乙方辞职若未经公司同意且未办理任何手续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甲方将不支付所有未支付工资及各项奖金。乙方并需支付甲方赔偿金,赔偿金为乙方二个月的底薪。

5、乙方合同期满时,若不续签者试为自动辞职,不需支付赔偿金。

6、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与中心人员团结一致,爱护甲方的公共设施设备,节约用水用电等一切耗材耗能,如损坏甲方公共产物,按照甲方相关制度赔偿。

7、员工离职后,公司需对其在职期间的工作行为进行全面的审核,无在职期间做出有损公司名誉及利益的员工,报经中心总经理批准,同意其离职并结算工资。如有违反者应按公司的具体损失,追究责任。手续完整后再办理离职及结算工资。

四、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而不能履行其责的,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于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告知,必要时并以传真或电话形式通知对方事件的发生。如果对方未能按规定在上述期限内通知对方者,当事人将无法从协议中获益。

五、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如果产生有关本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3个月内协商无法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都可以诉请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无效,乙方兹承认已阅读本协议内容,并接受本协议内容。

七、未尽事宜,后续以附件形式进行补充,补充之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止

聘用合同 篇5

甲方:兰香小学

乙方:

根据学校聘用炊事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使用合同。

第一条 使用合同期限

本使用合同期限自20xx年2月 27日至20xx年2月27日

第二条 使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学校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为我校炊事员,在使用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学校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解除劳动关系。

(二)、乙方必须热爱本职工作,按规定就餐时间提前到校清理、打扫伙房卫生,并对餐具进行定期消毒,要保证伙房内干净卫生。

(三)、热爱学生,不训斥学生,否则,造成不良影响者责任自负。

(四)、乙方要严格按学校要求做饭,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改变。要努力提高烹调技术,做到色香味俱全,保证营养的质量。

(五)、乙方要严格执行营养卫生要求,蔬菜先洗后切,做到无沙、无尘、无杂质,食具餐具消毒,熟食加盖,生熟分开,严防食物中毒,并根据用餐人数,提前分餐。要保证在校学生的开水供应。

(六)、乙方要注意个人卫生,做饭时要穿着干净、整齐,身着工作服,上厕所或干脏活后要用肥皂洗手。

(七)、乙方要服从学校领导和管理员的安排,做到随叫随到。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自行购买餐具、调味品和蔬菜、面粉。要履行节约意识,避免饭菜、水电以及煤的浪费,要根据就餐人数适量做饭,严禁无人开灯、无用生火、开换气扇。

(八)、乙方要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将饭菜备好,确保按时吃饭。

(九)、 乙方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和重大疾病。有传染疾病和其他影响健康的重大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要如实向学校申报,知情不报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后果自负。

(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用电、用煤、用火,保护好自己。在上班期间发生的急性病和其他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乙方在下班期间要锁好伙房门并有管理好餐具、灶具的义务,对由乙方本人因疏忽大意,未及时锁门、灭火、断电、断水所引起的盗窃、失火等损失,由乙方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十二)、乙方因病请假必须自找工作人员,费用自理。

(十三)、负责加工食品、烧水、做早餐、午餐、晚餐、如遇双休日学生补课或外来客伙也要做饭,特别是要随时给上级检查人员做饭。如遇特殊情况管理员安排的必须按时做饭。

(十四)、自办健康证,费用学校支付。

(十五)、炊事员与师生之间和睦相处。

(十六)、炊事员不准在校停放车辆,存放贵重物品,丢失后果自负,注意自身安全,自己出现不安全事故自己负责,学校不负责任何责任。出现疾病,乙方马上自行离校回家,甲方只支付本月工资。

第三条、 工作报酬

(一)、甲方根据乙方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每月工资只付20xx元,在没有任何其他费用。

(二)、乙方若出现生饭、因饭菜清洗不净或操作不规范引起的食物中毒、严重延误开饭时间(半个小时),或服不从管理或在上级检查中若因乙方工作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除当天日工资。

(三)确实因某种特殊原因不能做饭,工资按天计算,每天付67元。(也就是做几天饭,算几天)

第四条 使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一)、使用期间乙方违反学校规定,本合同自行终止。

(二)、使用期间,如乙方违反合同,或严重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在使用期内解除合同,并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如因病或因事完成工作任务有困难时,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如甲方岗位不需要再继续聘用临时炊事员,合同即行终止。合同期满如甲方岗位需要,愿意继续聘用乙方,乙方也愿意续聘,可以续聘,续聘必需重新签定合同。

(一)、炊事员要坚持住校,协同值周人员看管双休日和节假日学校门户。双修日 、假期看门生活自理,同样发给每月工资。

(二)、炊事员有传染病、其他重大疾病等隐瞒学校,学校收回本月工资,自行离开,一切后果自负,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三)、炊事员如不想做饭,要提前一月向学校管理员打招呼,待人员叫好后方可离校。如不提前打招呼,随即离岗,欠余工资一概不发。 十四、炊事员有权拒绝或使用管理员购买的不合格食品。坚决不允许炊事员买食品等东西,如发现责任一切自负,并赔上学校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附则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

(二)、本合同共3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兰香小学 负责人:

乙 方:

20xx年xx 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