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不办班承诺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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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不办班承诺书1

根据双辽市教育局文件精神,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关于教师不办班承诺书5篇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民办教育机构或其他非法办学场所任职任教。

6、动员、暗示、诱导、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补课班。

7、以各种理由收受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特长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中心校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

2、取消本年度内评优树先资格,不予晋级,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3、调离原单位。

4、对参加补课的学生,每生罚该班主任50元。

5、停止工作,停发工资,解除聘用合同一年,情节严重的,清除教师队伍。

  向阳中心校(章) 承诺人:

  20xx年7月12日

关于教师不办班承诺书2

为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省、市关于禁止乱收费、乱补课的相关规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在此,我向教育局、中心校、学校、家长郑重承诺:

1、不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不单独或伙同他人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3、不在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不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5、不为他人推介提供家教生源,不在家庭或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家教。

6、不接受社会各类文化补习教学聘请、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也不为其提供便利。

7、未经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擅自受聘于民办教育机构兼职代课。

8、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学习用品。

9、不擅自举办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10 、不举办其它形式的以赢利为目的的补课、辅导、办班。

我愿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领导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承诺人:

  20xx年9月3日

关于教师不办班承诺书3

根据市教育局“师德师风十禁止”相关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6、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7、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8、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9、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10、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10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县教体局关于对“乱办班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取消本年度内评优树先资格,师德考核为不合格,视情节扣发停发绩效工作,停发校内待遇,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由此引发安全等管理责任纠纷和义务均由教师个人负责。

  承诺教师:_______________

  XX中学

  20xx年X月X日

关于教师不办班承诺书4

为严格执行省、市关于禁止乱收费、乱补课的相关规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在此,我向教育局、向学校、向家长郑重承诺:

1、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2、不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3、不为他人推介提供家教生源,不在家庭或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家教。

4、不接受社会各类文化补习教学聘请、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也不为其提供便利。

5、未经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擅自受聘于民办教育机构兼职代课。

6、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学习用品。

7、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承诺人:

  20xx年9月1日

关于教师不办班承诺书5

为切实做到心系教育、廉洁从教,进一步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济宁市教师“十不准”》和汶上县监察局、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汶上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本人郑重承诺:

1、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2、不参与或变相参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办班补课活动;

3、不动员、暗示、推荐或强迫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4、不从事有偿家教或借机从事有偿办班补课活动,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愿意接受上级部门和学校做出的处分处理。

  学 校:

  承诺人:

  20xx年7月 日

(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承诺内容做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