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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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应急工作,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交管部门在应对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中,能够准确判断,迅速核实有关情况,积极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手段,及时有效落实处置措施,制定本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对因恶劣天气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时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指导机构

成立应对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指导组(以下简称“应急指导组”)。

组长:王建峰(县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翁武生、周一平、徐磊、陶震、钟玲群、朱攀

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朱攀兼任,具体落实内部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以及与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组织。

三、职责

(一)应急指导组

1.了解掌握全县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程度,适时发布应急预警,必要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对紧急情况下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依据事态发展作出应急处置重大决策;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4.向县政府报告恶劣天气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示县政府,请求县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5.研究解决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指导组办公室

1.负责及时收集恶劣天气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负责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上传下达和应急指导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

3.指导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统一调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完成指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关所室中心职责

1.各科室中队根据分工履行指挥协调、事故预防、车辆管理、秩序管理、宣传报道、科技支持、警务保障等应急工作职责;向指导组办公室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并依据科室中队职责、应急事件的性质做预案启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掌握分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规律、特点,为修订完善本实施细则提供科学依据。

2.分管秩序领导负责指导辖区中队加强恶劣天气和隐患路段的巡逻管控,根据天气变化向指导组办公室提出采取道路和重点车型的交通管制、交通组织的建议;分管事故领导负责指导辖区中队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处置重特大事故现场;车管所负责协调运管部门强化恶劣天气下营运车辆的管控,处罚中心予以配合;办公室负责后勤服务保障、应急装备的配备调度,协调媒体加强恶劣天气信息、路况信息及交通诱导信息的发布,加强公安交管部门应急处置工作及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信息中心负责视频指挥调度和扁平化指挥的设施维护。

(四)辖区中队、所队职责

1.具体组织警力负责采取交通管制、分流、间断放行或警车带道等交通组织措施疏导分流车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积极组织疏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最大限度保障救援、医疗、消防、环保等应急通道的畅通;

3.及时上报恶劣天气保畅通工作情况;

4.结合实际提出恶劣天气处置工作建议。

四、预警

(一)提前预警

指导组要对恶劣天气可能引发的道路交通隐患进行评估,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制订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二)预警信息发布

因天气变化可能或者已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时,指导组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三)响应准备

预警信息发布后,应及时向县政府、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情况,通知相关部门进入预案启动状态,及时收集天气变化情况和道路通行状况,准备人员、车辆和装备准备启动应急响应。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一级响应:由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大队应急指导组统一部署、组织处置。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浓雾、大风、低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且涉及4(含)个以上镇街(联盟)。

2.二级响应:由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应急处置。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浓雾、大风、低温等天气,导致国(省)道等主干道大面积内涝、积雪、冰冻的。

(二)应急响应程序

1.一级响应

(1)当收到预警但预警情形尚未出现的,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应当立即启动并通知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启动24小时值班制,按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

(2)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立即派员出发赶赴现场,调集组织警力,在道路上设立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疏散警戒区内的车辆和人员;清理应急救援通道,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参加排险、救援车辆、设备顺利进入现场;要提前做好交通管制、交通分流的标志、标牌等设施的准备工作,在警戒区外围交通要道和交叉路口设立交通信息提示牌及时向驾驶人发布交通信息,组织交通分流。必要时报经县应急指挥部同意,通过媒体发布交通管制和分流信息。

(3)及时报告现场处置情况,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适时向县政府、县公安局提出请求;救援力量严重不足且在一定时间内难以完成救援任务时,可向上一级公安交警应急指挥机构请求支援。

2.二级响应

(1)当收到预警且预警情形已经出现的,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迅速通知发生镇街(联盟)的应急领导组启动24小时值班制,按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

(2)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立即派员出发赶赴现场督导指挥,综合协调本辖区中队力量和设施设备,实施跨区域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秩序,保障应急救援通道安全畅通;必要时报经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同意,通过媒体发布交通管制和分流信息。

(3)及时报告现场处置情况,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适时向属地镇街(联盟)政府提出请求;辖区救援力量严重不足且在一定时间内难以完成救援任务时,协调周边辖区交警中队警力支援。

(三)信息报送与处理

预警信息发布后,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办公室应当向每两小时向县政府、县公安局、市交管分局及时上报恶劣天气及处置信息。

(四)应急处置

1.强化路面的巡逻管控,实施“三早一快”(即:早发现、早预警、早提示,快速处置)的交通应急处置措施。各辖区中队要加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巡逻监控,发现因暴雨暴雪浓雾等恶劣天气出现道路拥堵时要立即采取疏导措施,进行信息预警提示,同时第一时间上报拥堵的原因、位置、程度等,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

2.快速处置事故,防止发生交通堵塞或二次事故。恶劣天气条件下发生交通事故,出警要迅速,要加强现场安全警戒和交通疏导,快速勘查事故现场,尽快撤除、清理现场,恢复交通畅通,严防二次事故发生。对损失轻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无争议的交通事故,要适用简易程序或到当地快处中心迅速处置交通事故。

3.加强交通疏导、指挥和管制,严防交通堵塞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采取定点管理与动态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对城市主要路口和易发生事故的重要路口、路段定点执勤,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加强疏导指挥。普通公路主要采取流动巡逻方式,通过警车带路压速等有效措施,必要时采取局部或全线交通管制措施;要在各重要路口安排民警,进行安全提示和检查,必要时实行间断放行管制,确保车辆保持安全间距。

4.采取分流小型车辆、客运车辆和管控大型车辆相结合的方式,协调做好滞留人员生活保障。在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交通分流措施时,要根据分流道路的状况,尽快分流小型车辆。同时,协调做好滞留人员生活保障,保证滞留人员住宿和就餐正常。

5.采取调整客运车辆发班通行措施。指导组要迅速应对辖区道路通行状况的变化,出现暴雨暴雪浓雾等恶劣天气不适合客运车辆通行时,要立即将路况信息通报交通运管部门,督促当地客运企业立即调整客车发班时间和线路,必要时暂停该班次的营运,坚决杜绝客运车辆夜间违规在三级以下公路行驶。

6.协调相关部门,强化工作协作。要根据恶劣天气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事件类型、性质、程度、时间的.不同,在县政府领导下,由交通、住建等部门牵头组织,大队按照职责分工,配合相关部门,联动开展路面冰雪和积水的清理等处置工作。遇有路面积雪结冰的,应将信息通报交通、住建等部门,协调其及时组织力量在重要路段铺洒防冻防滑物资,做好路面清理工作。

7.引导公众选择最佳出行线路,尽量避免车辆及人员滞留。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短信平台、互联网以及LED屏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道路通行信息以及因雾、道路结冰等车辆无法通行的客观情况,发布交通管制措施及管制时间,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参考。

六、应急结束

恶劣天气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消除后,结束应急。指导组要尽快取消交通管制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监控大流量条件下的路面行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七、应急保障

(一)基础保障

交警大队应提请县人民政府建立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机制,细化有关部门在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警和应急等方面的职责,加强对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监督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信息保障

配备专门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的信息收集、研判、传递、处理、报送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三)装备保障

根据本地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保障标准,明确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同时制定管理办法,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交警大队应配备专用的应急管制标牌等设施,具体配置为:发(反)光交通管制标志牌、警戒带、隔离墩、车载电台、应急指挥车辆、事故勘查车辆、清障车辆、单警对讲通讯和防化装备等。

(四)经费保障

大队应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财政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五)应急队伍保障

交警大队要积极组织、协调、加强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不断提高应急队伍战斗力,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调用。

八、奖惩

交警大队对应对处置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部门和个人,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应急预案2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政府在恶劣天气下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有效减少和控制安全行车事故的发生,保证恶劣天气下的行车安全,明确相关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应急工作快速启动和高效有序,结合洋溪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在以下情形出现时,启动本预案。

1、雾天能见度较低时

2、暴雪、积雪很深或雪后路面结冰时

3、遇强降雨、强风、冰雹时。

三、指挥系统和工作职责

(一)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指挥长:李旭源(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杨林(镇政法委书记)

杨广(镇派出所所长)

付雨(镇武装部长)

成员:张勇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张正文(镇安监站站长)

张强(镇交管站长)

柳明江(社会事务办主任)

徐益水(镇农机站站长)

陈其宇(镇卫生院院长)

各村(居)委会主任

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应急处理的方针、政策;根据恶劣天气情况,宣布恶劣天气预案的启动、终结;领导、组织应对恶劣天气的各项工作。

(二)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小组

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各相关应急处理工作组,具体负责处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并做好与其他工作小组的协调工作。

1、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李旭源

副组长:张正文

成员:袁林、镇应急分队全体成员

职责:做好对驾驶员的安全交代;检查过往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布安全提示信息;收集、天气路况信息

2、劝导、宣传工作小组

组长:杨林

副组长:张强

成员:杨颂、田兵鹏、张淦

职责:在重要路口对来往车辆进行劝导;利用多种渠道,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3、后勤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杨广

副组长:张勇文

成员:梁勇、张万铭、财长分局、全体镇民兵应急分队

职责任务: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应急车辆及人员的调度工作;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维护保养;镇政府公务车及各单位公务车随时待命,听从调度,保障伤员及时送医;维护现场秩序和及时管制交通等。

4、宣传报道工作小组

组长:杨林

副组长:张勇文

成员:党政办、安监站相关人员

职责任务: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处置总指挥部的通知、通告和有关事故情况,必须经处置总指挥部办公室初审并报总指挥部同意。

(三)应急预案启动期间,领导小组和各工作小组成员未经组长批准不得离岗,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时,该成员职责由所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安排人员递补。

(四)各工作组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令,遇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预案的启动

(一)遇雾天、强降雨、大雪等能见度低于50米,路面积雪较深,路面结冰或强风、特大暴雨、冰雹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由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政府所有人员立即到岗,并及时向县政府汇报。

(二)遇雾天能见度低于100米,中雪、大雨等天气,对安全行车有较大影响时,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交通安全相关成员立即到岗,听从指挥。

通讯保障应急预案启动时,政府所有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应急预案顺利实施。

五、信息报告制度

各村村主任为恶劣天气信息员,遇恶劣天气时,应及时向镇政府上报。

六、恶劣天气下的应急处理原则

应急处理总原则:安全、迅速、高效、有序。

七、责任追究

执行应急处理的工作组必须无条件执行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造成安全事故或恶劣影响的责任人,将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八、预案终止

根据天气变化情况,经应急领导处理小组组长同意,终止本预案的执行。

九、附则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