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首届“山哈杯”畲族文学创作大赛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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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团结、凝聚全国畲(音同“奢”)族文学创作力量,繁荣发展畲族文学创作,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旅游产业全面升级,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浙江省作家协会、中国作协《民族文学》杂志社、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等单位,共同举办首届“山哈杯”畲族文学创作大赛。有关事项如下:

2015年首届“山哈杯”畲族文学创作大赛启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

浙江省作家协会

中国作协《民族文学》杂志社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浙江作家网

建设全国畲族文化发展基地办公室

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大赛评委会

聘请国内著名评论家、作家组成。

三、征文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截止。10月1日后评选,年内公布评奖结果。

四、征稿范围

1、本次大赛向全国征稿;

2、为扶持畲族写作者,本次大赛畲族作者不限题材、内容均可参赛;

3、欢迎各民族作者参赛,作品要求以畲族题材,或者景宁畲族自治县域文化内容为背景创作的文学作品。

五、作品形式

散文诗歌

六、作品要求

1、注重思想性。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积极向上、基调明亮,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2、注重艺术性。情节构思巧妙、手法新颖,人物塑造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

3、提交作品时须同时提交个人详细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畲族作者另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地址及邮编、电话,主办方负有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责任。

4、参赛作者须保证对自己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时须同时提交版权声明。如果侵犯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六、奖项、奖金设置

金奖1名:奖金20000元;

银奖2名:奖金各10000元;

铜奖3名:奖金各5000元;

入围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七、投稿方式

电子稿件发E-mail至:,所有稿件注明为征文,必须为“doc”格式。邮寄稿件请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中路77号301室,邮编323500。

八、联系人

陈华丽,电话:0578—5093371,手机:13587185392(685392),传真:0578—5093278。

  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

  浙江省作家协会

  《民族文学》杂志社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