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私加工行业消防现状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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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私加工行业消防现状调查报告

家私加工行业消防现状调查报告1

随着木材加工业的发展,木材的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我县的加工企业也不断增多。由于一般木材加工厂的厂房耐火性能较低,加工的原料都是可燃物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锯未、刨花、木屑等比木材更易燃烧,同时多数企业常采用人工干燥法进行干燥,使用明火多,用电量大,有的工序还需使用易燃易爆液体做胶料。因此,木材加工企业事故隐患较多,火灾危险性极大,认真分析木材加工企业消防隐患,进而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对确保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具有较大的作用。

一、我县木材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

我县目前持证经营的木材加工企业有40家,近年来,各企业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职责,木材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指标都控制在规定的数值内,但安全生产的形式依然严峻。20xx年7月28日,xx县工业集中区细木工板厂因生产场地电力线路老化,发生短路,造成粉尘燃烧起火,导致加工场地内的木材发生大火,火烧面积近千平方米,烧毁木材800立方米;20xx年3月28日夜,xx木业有限公司加工厂房发生火灾,大火烧毁2间厂房,机器设备3台和1000多立方的木材半成品,直接经济损失近100万元;另据统计:我县自20xx年至20xx年,木材加工企业已发生火灾10起,锅炉爆炸1起,死亡2人,直接财产损失800多万元。连续多起木材加工企业火灾的发生,已经为木材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敲响警钟,消除木材加工企业的火灾隐患刻不容缓。

二、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隐患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管审批的.各职能部门缺乏相互制约机制。长期以来,在木材加工企业审批过程中,各主管部门之间没有完全建立起相互制约的机制。造成许多木材企业在建厂之期漏审,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就投入生产,厂房、仓库、消防设施都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建设,个别单位未经联席会审,擅自批准企业扩建或新建木材加工厂,造成先天性隐患突出。

(2)木材加工企业多是简易建筑,耐火等极低。从事木材加工厂的生产车间和库房有的是租用居民住宅,有的则是用木板石棉瓦(油毛毡)搭建,绝大多数木材加工企业都是耐火等级低的简易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必将助长火势的迅速蔓延扩大,给防火、灭火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3)规划不合理,违章用电、用火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受到土地的限制,大部份木材加工厂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空间,布局随意性较大,厂内的生产区、木材堆场、库房、生活区等混为一体,电气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厂内私拉乱接电线、电线老化、穿越可燃物的线路不穿管保护,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自备发电机、柴油机加工,在通道、门口、机器设备和电气设备周围堆放原料和成品等现象普遍存在。

(4)消防基础设施和灭火器材匮乏。木材加工企业大多数设在郊区和离县城较远的地段,公共消防给水管网没有延伸到该地段,即使延伸到了的也因水压不足而无法使用消防栓灭火,而多数加工厂房消防灭火器材配备不足,有的缺乏保养失效。

(5)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大部分木材加工厂无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无安全操作规程,一些企业虽有一些简单的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但只能做到制度上墙,口头落实。对管理部门日常检查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不能及时改正,只做表面文章。

(6)自防自救能力及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有待提高。木材加工企业只注重生产经营,忽视消防安全工作。大部分企业主及员工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知识匮乏,自防自救能力差。对木屑废料不及时清扫,对机械设备和消防器材不及时保养检查等现象突出,不能正确使用现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一旦发生火灾,不知道该怎样进行火灾的扑救、人员和物资的疏散。

三、整治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隐患的几点建议:

(1)建立各相关部门的联动管理机制,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各项审核工作,从源头上堵住火灾隐患。在木材加工厂建厂之初严格各项审核制度,特别是建筑防火审核和验收,是避免火灾隐患的重要手段。当地的安监、住建、国土、工商、林业、消防、电力等各相关部门应相互联系、联动管理、严把建审关。企业主应将建筑施工图和厂区的规划图送消防部门审核后方可施工,对没有消防部门审核意见书的单位,建设部门不发给施工许可证,对消防验收不合格和未经消防审核的加工企业,林业、工商等不给办理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对非法进行加工的企业一律依法取缔。

(2)加强消防组织建设,保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大多数木材加工厂远离消防队,许多地方供水管网覆盖不到位、交通、通讯不便,因此必须着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首先建立防火安全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做到有专门组织、专人抓企业防火安全工作。对企业的消防设施器材专人管理、维修,对消防安全作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对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其次要建立规章制度,层层制定责任制。责任到位、齐抓共管、把消防安全工作融入到企业管理当中去。

(3)加大消防的执法监督力度,适时开展治理,规范木材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行业主管部门的消防执法监督是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基本手段。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要督促其当场改正,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边生产边改正,对一些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停业整改,对拒不改正的按《安全生产法》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对停业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对其进行吊销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总之,木材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要靠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高度的重视,公安消防和行业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做到重点人员培训到位,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到位,重点部位防范措施到位,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到位,火灾隐患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管理不留漏洞、不留死角,从而使企业的消防安全行为走上规范化的道路,为我县木材加工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家私加工行业消防现状调查报告2

(一)规划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

很多家私加工行业的厂区布局随意性较大,绝大多数厂房与周围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车间与车间未设防火分区。更有甚者是整个加工厂房连成一片,相互之间根本无防火分隔设施。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厂房、设备越来越多,而厂址又受到条件的限制,导致原有的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被占用,大片厂房、仓库甚至生活区连成一片,相互之间无任何防火分隔设施,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

(二)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低,生产条件简陋。

较多的家用私制造业租赁一些乡村破产或亏损企业的车间、仓库或村民的院落、空地,建厂前均未申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就擅自投入了生产,有的甚至无任何生产手续。一般的厂房大都采用砖木结构。有的为节约资金,就地取材,木梁、柱、木板加石棉瓦屋顶的简易建筑作为车间、厂房使用。有的屋顶甚至是油毛毡。其生产、办公、食住环境均因陋就简,极易形成“三合一”企业的格局。

车间内大多采用无保护的明线敷设方式,电线乱拉乱接现象严重。有的直接敷设在地面任由工人踩踏,有的配电线路、设备长期被木屑、刨花淹埋,一些线路长期处于老化和超负荷状态运行,在电器设备方面大量使用的非防护设备,而家私行业产生的木屑、刨花、粉尘又多,极易诱发火灾的发生。

(三)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不足,消防水源缺乏。

经营者在选址时,从未在家私加工行业的特性出发,选择水源充足,交通便利的地方,只是考虑到场地的使用率和经济的承受力。有的家私加工场地虽配备了灭火器材,但所配的灭火器材类型与保护场所不符;有的家私加工行业所配备的消防器材不是淘汰产品便是干粉过期或是保养不善,锈蚀不堪。有的甚至根本没有配备。消防水源更是缺乏,因加工场地地处城郊接合部,市政消防水源还未到达,有的虽到达了,可水压等处于城市的边缘,满足不了要求。大多数家私加工行业的四周缺少天然水源,约97%以上的家私加工行业无消防用水,或用水量不能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给火灾扑救带来困难。

(四)消防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一些家私加工行业领导重生产、轻安全思想十分严重,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放弃安全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实际上将消防工作置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境地。对防火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流式形式,或应付了事。心存侥幸思想,对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的行为视而不见、不闻不问,对火灾隐患听之任之,舍不得投资整改。加上从业人员大都是周围农村的富裕劳动力或外地来甬的打工人员,消防素质低下,在从业前未经消防培训教育,不懂防火常识,在工作或休息时四处流动吸烟,违章使用电气设备的现象屡见不鲜,人为地制造了安全隐患。

(五)消防警力有限,部分当地领导“过分”关心。

按目前公安消防监督人员现有警力,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上一定规模的家私加工行业进行监督已勉为其难,而城郊接合部的家私加工单位都达不到一定的规模。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应付了事。就是在平常政府组织的各类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认为很多问题是老问题,整改难度大,即使要求单位改正,单位也一时不能解决,反而给自身招来麻烦。而《xx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虽有明确的规定,但由于众多的原因,大量的“中”“小”型单位在消防监督上,实际仍处于失控状态。同时少数地方领导对消防执法影响较大。本着保护当地经济出发,对存在隐患、违反消防法规的单位或个人出面讲情疏通,要求予以“关照”,致使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同时使消防监督陷入被动。

家私加工行业消防现状调查报告3

我县共有山林面积248万亩,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73.5%,其中楠竹34万亩、马尾松28万亩、杉木83万亩。现有活立木蓄积量529万立方米,立竹蓄积量4239万根。近几年来,我县依托丰富的竹木资源,大力发展竹木加工业,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最近,我们深入乡镇和企业,对全县竹木加工企业进行了调查,总的感觉是,来势喜人,任重道远。

一、我县竹木加工业的来势喜人

我县竹木加工业起步于上个世纪80年代末,自1998年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目前,竹木加工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来势喜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工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从1998年到20xx年,企业数量由58家增加到93家,其中年产值过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5家增加到14家;竹木加工业总产值由0.9亿元增加到1.7亿元。全县竹木原材料加工的比例大概由40%增加到60%。特别是金裕、恒达、长城纸业、东资等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年产值已过1000万元,龙头作用日益明显。

2、产品种类日趋多样。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竹木产品已基本形成了竹木胶板、松杉板方、杉木拼板、竹木浆纸、竹木卫生筷、竹地板等10个系列。其中金裕的竹地板已打入国际市场,肖家、金龙的竹筷已占领北京竹筷市场约60%的市场份额。同时,一些极具市场开发潜力的新兴产品开始出现,如林果加工产品、林药加工产品、炭化森能宝产品、竹木工艺产品、林化产品均有起步。

3、加工效益日渐明显。在经济效益方面,竹木加工环节每年可提供税收980万元左右。各乡镇通过兴办竹木加工企业,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财政的压力;竹木加工业给林农带来了实惠,同时带动了交通运输、中介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在社会效益方面,全县约有4000多劳动力常年从事竹木加工业,约有1.1万人季节性地从事竹木加工业,其中安置国有和.体企业下岗职工近400名,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发展竹木加工业,支撑了乡镇.镇的建设和发展,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在生态效益方面,通过发展竹木加工业,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促进了林政管理工作,保护了生态环境,激发了林农造林积极性。

4、企业运行机制灵活。经过全面改革,竹木加工企业的产权进一步明晰,经营方式更加灵活,现已出现国有、.体、个体不同经济成份共存,本县经营户和县外客商多元投入的格局。

二、我县竹木加工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

尽管我县竹木加工业已取得了可喜的发展,但还只能说是刚刚起步,面临的制约因素还很多。

1、企业档次较低,竞争能力不强。一是企业规模小,产业.中度低。全县93家竹木加工企业的年总产值仅1.7亿元,平均每个企业的年产值只有183万元。年产值过1000万元的仅5家,500-1000万元的只有9家,200-500万元的只有8家,而100万元以下的有62家,占企业总数的67%。同时,产业.中度低,如生产竹筷、杉木拼板、松板方的企业全县分别有13家、18家和17家。由于企业规模小,导致企业的资金分散,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同时,由于产业.中度低,同行业之间相互争资源、争市场的“窝里斗”现象突出,导致竞争过度,难以形成.体实力。二是技术装备落后,管理粗放。大部分企业的设备陈旧,工艺流程老化,科技创新意识不强,且企业管理人才缺乏,企业经营者开拓精神不强,短期行为突出。产品大路货多,特色不明显,没有叫得响的品牌;上游产品多,终端产品少,附加值低。三是产业链不健全。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衔接不紧密,企业易受外部环境波动的冲击,承受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效益不高。

2、管理体制不顺,竞争秩序较乱。各乡镇考虑自身财税任务的完成,都想自己办“自己”的企业,结果造成企业产业结构雷同,遍地开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地方保护主义,引发不公平竞争。竹木经营者太多,已达170余家,导致资源管理难度加大。同行业的企业之间缺乏“交往”,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没有共同的行为规则,一些企业为了私利,往往在市场竞争中.取不正当的手段。林业部门完成创收任务与严格执法的矛盾突出,加之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个别乡镇林管站、木材检查站、林农和企业之间为了其“共同”利益,往往不惜牺牲国家利益,达成某种“默契”,建立不正常的关系。据反映,个别林业执法部门在利益的驱动下,.取不同方式或明或暗地、不同程度地参与或自办竹木加工企业,给竹木加工领域埋下了“乱源”。.伐指标下发滞后,预办出口的办法尚欠完善,导致企业在1-3月时常出现“断粮”现象,开工不足。特别是楠竹.伐指标如果在3月份以前未落实下去,就意味着要到6月份林农才能砍竹,中间几个月无竹可收购,企业只好干着急。在林业资源的管理上,商品材指标主要由林业部门掌握,民用材指标则由乡镇政府掌握,林业部门和乡镇政府之间缺乏有效的协作机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容易形成“两张皮”。

3、原料渠道萎缩,生产需求不足。从我县现有竹木加工企业的生产规模来看,每年可加工楠竹160万根左右、木材(主要是杉木和松木)9万立方米左右。从理论上计算,我县每年可新增“可用”楠竹240万根、木材18万立方米左右。考虑到民用材和流入、流出因素,我县现有竹木资源勉强能自给自足,且已呈现出原材料供不应求的趋势。一些企业受原材料的制约,开始出现开工不足的现象。从今后的发展来看,原材料的来源渠道呈“萎缩”之势。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由于我县位于长江中上游,随着国家保护森林资源的力度不断加大,不管是县内还是我县周边地区,上级下达的.伐指标将呈递减之势,封山育林的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继而造成原材料的来源渠道萎缩。就我县而言,目前已封山育林24万多亩,约占全县山林面积的10%。二是我县周边地区特别是国家西部地区正在利用其优惠政策,对我县竹木资源形成强势吸引力,千方百计吸引我县资源外流,这种“冲击”在小河片几个乡镇已明显能够感受得到。三是我县兴办竹木加工企业的氛围持续升温,竹木加工规模呈继续扩大趋势,必定从客观上造成原材料相对紧张。

4、企业负担较重,环境不够宽松。据了解,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县竹木加工企业与周边地区的同类企业相比,负担相对过重,导致在产品价格竞争上处于劣势。据反映,在加工用电电价方面,我县就比周边县市要高;在税费负担上,各项税费约占产品价格的20%左右,高于周边县市,如每根楠竹上交0.7元的财政利润的问题在周边县市就不存在。从企业自身来看,国有和.体企业普遍存在人员、债务负担过重的问题,难以“轻装上阵”。企业的外部环境仍有待改善,林管站、林派所、木材检查站、工商局、环保局、消防大队、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收费、轻服务和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现象,一些部门到企业“化缘”的行为难以杜绝。

三、发展壮大我县竹木加工业重在创新

纵观我县竹木加工业的发展历程,.取的是一种传统的、顺其自然的发展模式。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只有跳出传统的模式,加大创新力度,才能推动竹木加工产业跨越式发展。

1、创新经营思路,拓展发展空间。从表面上看,随着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竹木加工企业因受原材料等因素的制约,发展空间似乎很有限,但只要我们创新思路,就一定会拓宽发展空间。一是要通过拓宽和延伸原材料渠道拓展发展空间。要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加快原材料基地的建设步伐,不断提高竹木资源的蓄积量。要鼓励、动员企业到县外建立原材料基地,并畅通原材料导入渠道,为企业做大做强打好基础。在这方面,金裕、长城纸业已迈出了坚实的步伐,金裕约有70%的楠竹、长城纸业约有60%的原材料来自县外,要进一步引导好、发展好。二是要通过科技创新提高竹木资源的利用率拓展发展空间。目前,竹木加工企业主要停留在对竹木原材料的杆进行加工,利用率较低,今后,要通过科技创新,加大对竹木的根、枝、叶、果、花、汁等的开发力度,使竹木资源真正被完全利用起来,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三是要通过扩大树种的开发范围拓展发展空间。除了对楠竹、马尾松、杉木等传统树种进行加工之外,还要拓宽视野,大力发展紫珠等中药材产业和茶叶、茶油等绿色食品产业。

2、创新企业结构,形成.体优势。一是要着力推进横向一体化。要通过加强引导、推动资产重组等方式,推动同行业企业加强横向联合,组建板材、浆纸、地板、卫生筷等方面的行业协会甚至企业集团,变同行业企业的内部竞争关系为统一协调关系,变“窝里斗”为“携手干”,把开拓市场的分散力量凝聚成强大合力。二是要着力推进纵向一体化。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动原材料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销售公司以合同、契约等形式,建立起稳定的、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走产加销一体化的路子,增强开拓市场的能力。同时,在加工环节要促进初级品、半成品、成品生产企业之间的协作,一方面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千方百计把成品生产企业“拉”近来,落户我县境内,另一方面,要开阔思路,主动走出去靠大靠强,加入到优势企业的生产经营链中去。三是要着力推进企业布局区域化。重点是要抓好原三00电厂厂区的工业园区和以金裕为核心的大石板竹木加工园区建设,引导竹木加工企业逐步向园区.中,或与园区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合资源,形成优势。四是要着力推进企业民营化。要坚持民营为主的方针,广泛招商引资,充分挖掘民间资金的潜力,形成多元投入机制,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实现国有资本的有序退出。五是要着力推进企业规模化。.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扶优扶强,限制新上和逐步淘汰小企业,提高产业.中度,推动竹木加工企业从量变向质变飞跃。重点扶持壮大金裕竹业股份公司,使其在20xx年以前达到年产50万平方米豪华竹板的生产能力;继续抓好长城纸业、恒达造纸厂的技改和扩产项目,构建纸业集团;严格控制年产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小型企业。

3、创新科技进步,提升竞争能力。要实施科技先导工程。